**发布时间:** 2023-04-19 **来源:** 中国武术协会 **作者:** 中国武术协会

第一部分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简称武术中心,是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为差额补助单位。主要任务:指导武术运动,促进体育发展。武术运动制度、计划、规划制定与组织实施,全国竞赛和训练管理,比赛规程制度,运动成绩审定,全国性武术健身活动组织与指导,国际武术交流活动组织与管理,国内举办国际比赛审批与活动组织。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中心内设综合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武术套路部、武术搏击部、社会活动部、国际推广部、会员服务和活动监管部、青少年活动部、武术研究和反兴奋剂部、传统武术和产业发展部、财务部共10个处室。 

第二部分 武术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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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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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武术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武术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20.4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81.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139.25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13.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82万元,其他支出1139.2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武术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3.8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126.13万元,减少了112.29万元,降低9.97%。具体情况如下: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638.8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71.03万元,增长36.56%,主要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需求增加。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2023年预算数122万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2023年预算数243万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交流与合作(项):2023年预算数1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0万元,降低66.67%,主要是国际比赛及国际交流经费项目支出减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103.0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16万元,增长10.94%,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需求增加。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51.5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08万元,增长10.94%,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需求增加。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88.8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6万元,降低1.31%,主要是住房公积金需求减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9万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1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0万元,降低40%,主要是购房补贴需求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武术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6.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772.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离休费等;

日常公用经费12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武术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3万元,比2022年增加42.16万元,提高38.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3万元,比上年增加42.16万元,增加38.04%,主要是国际体育赛事有序恢复,因公出国(境)任务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均为0万元,均与上年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武术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39.2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具体构成全部为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六、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武术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武术中心收支总预算3244.4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81.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139.25万元,事业收入789.16万元,其他收入34.8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62万元,其他支出1139.25万元。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武术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3244.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1.22万元,占39.4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39.25万元,占35.11%;事业收入789.16万元,占24.32%;其他收入34.8万元,占1.07%。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武术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324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5.18万元,占52.87%;项目支出1529.25万元,占47.13%。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武术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4.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8月31日,我中心有车辆1辆,为机要通信用车。截至2022年8月31日,我中心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体育事业单位利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开展体育活动,进行市场开发的收入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和捐赠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用于国家体育总局本级、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国家体育总局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事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科目编码2020401):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向各国际单项协会缴纳的会费。

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科目编码2070304):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支出。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科目编码2070305):主要反映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

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训练(科目编码2070306):主要反映各级体育运动队训练经费及器材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交流与合作(项)(科目编码2070309):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科目编码2070399):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科目编码2210201):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科目编码2210202):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科目编码2210203):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七、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科目编码2296003):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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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3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