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备战2023年世界自由搏击锦标赛、亚洲室内和武道运动会,进一步加强自由搏击项目复合型训练备战团队建设,决定开展国家自由搏击队2023年第一期集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训时间
2023年7月31日至8月20日
二、集训地点
海南省海口经济学院武术搏击训练中心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武术协会
(二)承办单位
海口经济学院
四、人员组成
(一)集训领导小组
组 长:陈恩堂
副组长:陈 冲、陈 啸
成 员:张 雷、于 雷、曹 政
(二)集训名单
1.领 队:张 雷
2.副领队:杜孟尤
3.管 理:曹 政、张 磊
4.教练组
(1)教练组组长
邱建良(河南)
(2)男队主教练
张 波(湖南)
(3)女队主教练
汪柯菡(北京)
(4)男子小级别责任教练
鲍 辉(安徽)、黄朝鑫(福建)
(5)男子中级别责任教练
董江涛(北京)、董 亮(江苏)、赵会哲(天津)
(6)男子大级别责任教练
魏 锐(河北)、郭 强(河南)、杨家帅(辽宁)
(7)女子小级别责任教练
张万龙(山东)
(8)女子中级别责任教练
孟庆浩(江苏)
5.体能教练组
方 华
6.科研医务组
贾 涛、刘少英、艾 康、王 健
7.保障组
张 勇、陈冬冬、张冲冲、刘路阳
8.运动员
(1)获得2023年全国自由搏击锦标赛各级别(男、女)前3名,名单如下:
女子51公斤级:耿春蕾(江苏) 李建英(江苏)
女子51公斤级:李丽珊(深圳) 王 霏(安徽)
女子57公斤级:张 萌(江苏) 刘思彤(江苏)
女子57公斤级:刘星宏(重庆)
女子63公斤级:韩 鑫(江苏) 史晓雪(武体)
女子63公斤级:齐秋兰(深圳) 武慧颖(广东)
女子66公斤级:杨 洋(海南) 于 洋(河南)
女子66公斤级:张宇哲(河南) 杨梦莹(河南)
男子57公斤级:王永浩(河南) 刘俊超(上海)
男子57公斤级:王先景(广东) 唐 豪(河南)
男子60公斤级:袁鹏杰(广东) 潘雪强(河南)
男子60公斤级:马 强(江苏) 郑志祥(安徽)
男子63公斤级:王鹏辉(江苏) 朱健宁(北京)
男子63公斤级:梁海城(浙江) 杨 华(深圳)
男子67公斤级:夏路尧农(辽宁) 李天涛(深圳)
男子67公斤级:张强强(福建) 位威阳(河北)
男子71公斤级:陈 愿(湖北) 孟令阔(江苏)
男子71公斤级:刘永强(江西) 李昌邦(天津)
男子75公斤级:欧跃东(天津) 季龙腾(江苏)
男子75公斤级:韩文报(河北) 杨 帅(河南)
男子80公斤级:徐元庆(河南)
男子80公斤级:肖开提•阿卜来克(广东)
男子80公斤级:秦家乐(河南) 杜 安(湖北)
男子85公斤级:张程程(江苏) 于 千(北京)
男子85公斤级:童真铭(河南) 刘 锁(上海)
男子90公斤级:刘 策(河北) 周 威(江苏)
男子90公斤级:王洋洋(浙江) 张志琪(上海)
男子90公斤级以上:
石海峰(辽宁) 郭武院(上海)
厉嘉骋(江苏) 林浩楠(河南)
(2)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已在我中心登记备案的武术搏击类管理单位可择优推荐2名运动员,不限级别和性别。并将纸质版推荐表加盖公章后邮寄至体育总局武术中心搏击部,电子版发至邮箱;运动员推荐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曹 政 010-64912417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武术搏击部
邮 箱:wszxbjb@163.com
五、经费
(一)集训期间如参加国际比赛差旅费由武术中心负担。
(二)参加集训的所有人员食宿、训练、差旅费自理,食宿训练费标准见补充通知。
(三)由各单位为运动员购买保险。
六、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一)教练员、运动员接到集训通知后于7月30日到集训地点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二)运动员报到时需提供凝血功能、心电图、脑CT以及血氧饱和度正常报告。
(三)集训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武术中心有关集训工作的规章制度和集训承接单位的有关规定。
(四)集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武术中心和国家自由搏击队的有关反兴奋剂工作的规定,就餐、饮水及药品营养品的使用必须由国家自由搏击队统一安排,一律不得使用自带的食品、饮水,不建议自带药品营养品。
(五)集训人员在集训期间私自接待非国家队成员属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六)参加集训人员自备运动服、贴身护具及日用品。
七、2023年世界自由搏击锦标赛、亚洲室内和武道运动会选拔办法
(一)参赛级别的选定
按照赛事规程另行颁布选定标准。
(二)参赛运动员的选拔
1.选拔赛时间和地点
(1)选拔时间:2023年7-8月。
(2)选拔地点:海南省海口经济学院武术搏击训练中心
2.参赛运动员名单的拟定
积分排名第1名的为2023年世界自由搏击锦标赛正选运动员、第2名为2023年亚洲室内和武道运动会正选运动员,第3名为替补。
(三)选拔程序
1.根据选拔办法提出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建议名单。
2.体育总局武术中心研究确定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名单。并在官方网站公示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名单。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总局武术中心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