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12-05 **来源:** 中国武术协会 **作者:** 中国武术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建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体育院校:

为提高裁判员的业务能力和组织管理水平,帮助全国及各省(区、市)培养裁判骨干,促进武术套路裁判员梯队建设,打造一支理想信念过硬、责任担当过硬、能力素质过硬的裁判员队伍,推动武术套路项目高质量发展,根据《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和《武术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精神,我中心定于2024年1月份在福建集美大学举办全国武术套路骨干裁判员培训班。

为深化骨干裁判员之间业务交流,强化对新规则的理解和运用,培训班期间将组织参加培训的裁判员开展授课评比活动。通过培训和授课评比活动,培养并择优选拔一批骨干力量参加全国比赛执裁担任重要裁判职务。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1月份

(二)地点:福建集美大学

二、参加人员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体育院校推荐骨干裁判员参加,推荐的裁判员须在全国比赛或省级比赛中担任过裁判长(副)以上职务。

三、推荐条件

(一)年龄在60周岁以内,具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并能准确运用。

(二)裁判员技术等级为国际级或国家级。

(三)具有丰富的执裁经验和组织能力及有效应对现场突发情况的能力。参加全国性比赛(体育总局武术中心、中国武术协会主办)担任过副裁判长(含)以上职务或参加省级比赛(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冠军赛)担任过裁判长(含)以上职务。省级比赛需向我中心提交比赛秩序册复印件。

(四)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秉公执裁,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及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有关管理规定。

(五)推荐裁判员须参加2023年国际级武术套路裁判员考试班或2024年国家级武术套路裁判员考试班学习并考核合格。

四、推荐办法

(一)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可推荐符合条件的裁判员4人。其中,2人担任过裁判长(副)职务,2人担任过总裁判长(副)职务。

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大学、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可推荐符合条件的裁判员2人。其中,1人担任过裁判长(副)职务,1人担任过总裁判长(副)职务。

(二)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全国武术套路骨干裁判员培训班报名表》和《全国武术套路骨干裁判员培训班报名汇总表》,于2023年12月13日前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套路部(以到达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时,请同时提交推荐裁判员的视频材料,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和个人技术展示,时长不超过10分钟。

(四)电子材料报送要求:汇总表Word版、报名表Word版(以“单位-姓名-报名表”命名)与相关视频、秩序册材料(以“单位-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形成一个压缩包(以“单位”命名),发送至武术套路部邮箱wushuyibu@163.com。

五、授课评比事宜

培训班期间,将组织参加培训的裁判员开展授课评比活动。请裁判员提前准备教学课件,内容包括:1.演练水平评判(讲解时间不超过15分钟);2.动作质量或动作难度评判(二选一,讲解时间不超过15分钟)。内容可以为自选、规定或传统项目。我中心将根据评比结果,择优选拔裁判员担任全国性比赛裁判长(副)以上职务。评比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其他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裁判员,经我中心审核后参加培训。

(二)参加培训班的裁判员须在中国武术协会注册,注册操作流程及有关要求参见《体育总局武术中心关于组织开展武术套路项目裁判员注册工作的函》(武术字〔2023〕125号)。

(三)裁判员须于培训前至少完成一次线上水平考试,线上水平考试有关要求详见《体育总局武术中心关于开展武术套路项目裁判员线上水平考试的函》(武术字〔2023〕162号)。

(四)本次培训班将对裁判员的出勤、培训学习及评比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记入裁判员个人档案。

(五)报到及培训班其他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  群、刘思伊

联系电话:(010)64912314、64912154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编:100029

附件:1.2024年全国武术套路骨干裁判员培训班报名表

附件:2.2024年全国武术套路骨干裁判员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体育总局武术中心

2023年12月5日 

--- **原文链接:** https://www.wushu.com.cn/#/inform/informDetail?id=2131 **API来源:** 武术协会官方接口 *本文由系统自动采集整理,内容来源于中国武术协会官方网站
发布于 2023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