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北京体育大学:
为确保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武术比赛圆满顺利,加强对裁判员队伍的管理,压实赛风赛纪工作职责,充分体现裁判员选派工作公开、择优、中立的原则,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有关规定,现将推荐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武术比赛裁判员的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推荐原则
(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思想道德、业务技能和赛风赛纪三方面对裁判员进行评估,择优推荐。
(二)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裁判员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且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和执裁水平。
(三)遵循回避原则。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武术主管部门任职的,在参赛单位专业队、体育院校代表队、体育院校竞技体校代表队担任领队、教练等职务的,与参赛人员有亲属关系的裁判员,均不作为推荐对象。亲属关系指配偶、父母(含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等。
二、推荐条件
(一)年龄在65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国际级除外)具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并能够精准运用。
(二)裁判员技术等级为国家级(含)以上。
(三)具有丰富的全国武术比赛(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主办)执裁经验。
(四)作风正派,秉公执裁,能够自觉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及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武术协会有关规定及赛区纪律。
三、推荐办法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以及北京体育大学可推荐本单位武术套路裁判员4名、武术散打裁判员4名。
(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推荐原则、条件和办法推荐本单位裁判员,如实填写《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武术比赛推荐裁判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和《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武术比赛推荐裁判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如发现弄虚作假,撤销其裁判员技术等级,取消推荐单位推荐资格,并在全国武术行业内通报批评。
(三)推荐单位须于2025年3月7日前将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的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分别邮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套路部和武术搏击部,并将电子版资料(附件1、2)打包压缩后按项目分别发送至指定邮箱,命名方式为“省份/院校+十五运裁判员”。
(四)经资格审核后,我中心将函告各推荐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裁判员按要求参加十五运会武术裁判员培训班。
四、联系方式
(一)武术套路部
联系人:马 群、刘思伊
电 话:(010)64912314、64912154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箱:wushuyibu@163.com
邮 编:100029
(二)武术搏击部
联系人:刘 洋
电 话:(010)64912337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箱:wushusanda02@126.com
邮 编:100029
体育总局武术中心
2025年3月4日
--- **原文链接:** https://www.wushu.com.cn/#/inform/informDetail?id=3156 **API来源:** 武术协会官方接口 *本文由系统自动采集整理,内容来源于中国武术协会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