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5-19 **来源:** 中国武术协会 **作者:** 中国武术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搏击类项目管理单位,相关体育专业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规范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工作,根据综合格斗、自由搏击、泰拳《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武术字〔2026〕66号),参照《武术裁判员技术等级证书管理办法》(武术字〔2017〕105号),现将一级技术等级认证单位及编号办法予以公布。

各级地方项目管理单位、相关体育专业高等院校须在规定的权限内开展裁判员培训、考核及技术等级认证工作,超越审批权限授予的等级称号无效,不在公布名单内的单位授予的等级称号无效。二级和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单位、权限及编号办法由各级地方项目管理单位、相关体育专业高等院校制定并公布(可参照一级编号办法执行)。

本文件印发前的原技术等级证书编号继续有效,新编号办法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执行。技术等级认证通过后,各级地方项目管理单位、相关体育专业高等院校须在“中国武术”APP中同步开展裁判员注册备案工作。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综合格斗、自由搏击、泰拳一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单位和编码

附件:2.综合格斗、自由搏击、泰拳裁判员技术等级证书编号办法和证书样式


体育总局武术中心

2026年5月19日 

--- **原文链接:** https://www.wushu.com.cn/#/inform/informDetail?id=3962 **API来源:** 武术协会官方接口 *本文由系统自动采集整理,内容来源于中国武术协会官方网站
发布于 2026年05月19日